《Legal high》是近期以來最好看的律政劇了!特別是在日本律政劇大多講求「為可憐的被害者爭取勝利」的風氣之下,這樣的劇才是真正表現出理想法治社會所應有的觀念,即─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,以法律作為武器,尊重程序公正,讓一切交由法官判斷是非。 面對事件發生,即使是我,也常會有「啊!那個人無惡不作,怎麼還會有律師幫他辯護?那律師真是糟糕。」的想法。但其實,律師的職責就是為委託人辯護。對簿公堂本來就會有兩種角色,被告與提告者都需要律師來維護自身權益。 在旁觀看的第三者,內心對於事件都會有認同與指責的對象,但律師則必須要相信委託人,去為所代表的一方,爭取、維護權益。這部日劇便是以誇張的方式闡述如此的想法。